但是别人写的,哪比得上他这个当儿子的真心实意啊?
少年是很认真的。
金鹿坐在他旁边,她的目光顺着他白皙的手腕,落到书页上。她一眼就认出来,书上的字是他的,字体潇洒俊逸,远胜她许多倍。
少年把她爹的《藉田赋》抄写了一遍,读书人都很懂这种先抄再背的学习方法。
“你的字真好看,我就写不出来。”姑娘很羡慕。
“等你的手再练大一些,你落笔的时候也会更加有力。”
大葱想起自己小时候想练字,却被襄城姑姑骗着玩翻花绳,那时候的日子真有趣,少年的嘴角微微往上翘。他一抬眸,这才留意到好友的手实在是太小了,难怪“他”写字总是软趴趴的。
“你的手怎么那么小?”
他抓过金鹿的手,搭在自己的手掌上,他的手骨节分明,但是好友的手指却又细又软。浅粉色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有点像春日落下来的桃花花瓣。
看起来有点怪。
怪可爱的。
他突然间十指紧扣握住了好友的手,吓得金鹿都要惊叫起来。
姑娘连忙把自己的手抽开,骂道:“你在做什么!”
“没有,就是看你的手有点粗糙,要多用洛神阁的护手霜。”少年的表情淡淡的,仿佛刚才牵手的不是他,“我改天给你拿一罐,你喜欢牛乳护手霜还是蜂蜜护手霜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