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法庭上,检方可能会主张,以他的能力,
或许存在制服对方而非造成如此重伤后果的其他可能性。
因此,我个人倾向于认为,认定‘防卫过当’的可能性较大。
这比纯粹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,在性质上要轻得多,
也为减轻处罚留下了空间。”
李南的心稍稍一沉,但知道这是客观分析。
“那么,如果最终认定为防卫过当,会怎么判?”
他问。
“《刑法》规定,防卫过当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
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”
苏荃儿重复了法条,然后解释道,
“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
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如果认定为防卫过当,
法院必须在此基础上减轻处罚。实践中,
考虑到本案的不法侵害方有重大过错。
蓄谋、持械、侮辱在先,防卫人动机中有为他人伸张正义的成分,
且事后有取财济困等情节,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
甚至更轻,都是有可能的。如果情节被认为特别轻微,
理论上免除处罚也存在可能性,但难度极大,
需要结合非常有利的其他因素。”
“其他因素?比如?”
李南追问。
“比如,”
苏荃儿的声音更认真了,
“取得被害方家属的谅解。这是实践中影响量刑,
尤其是能否适用缓刑甚至争取更轻处罚的关键因素之一。
虽然本案死者马武是恶势力头目,但其家属的谅解仍然有意义。
更重要的是,对四名伤者进行充分、合理的民事赔偿,
并取得他们的书面谅解。这能直接体现悔罪态度和弥补损失的诚意。”
“此外,当事人的自首情节、配合调查的态度、
以及他作为军人一贯的表现,都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提交法庭。”
苏荃儿总结道:
“所以,李南,从法律层面看,这条路虽然艰难,但并非绝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