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俩熊可能先后找到了这个理想的‘豪宅’,实力又相当,谁也不想放弃,打了几架后发现谁也赶不走谁,
最后可能达成了某种‘默契’,暂时共享了这个仓子,共同抵御严寒,先熬过冬天再说。毕竟,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“嘿!‘豪宅’?还‘共享仓子’?晓哥你这比喻真逗!”
王强听得津津有味,忍不住笑出声,“照你这么说,这俩家伙还挺会过日子!
怪不得那公熊后来那么疯,原来是看咱们动了它的‘媳妇儿’和‘家当’!”
“差不多是这个理儿。”刘晓笑道,“看到伴侣被杀,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,是头猛兽都得发狂。
所以咱们这回,算是捅了马蜂窝,撞上了小概率事件,险之又险。”
“我的个老天爷……”王强咂咂舌,心有余悸,“这运气,真是没谁了!差点把命搭进去!不过话说回来,这‘夫妻俩’的胆可都是极品!值了!”
小主,
说完熊,刘晓又接着解释猞猁的异常行为。
“再说那猞猁。你说它狡猾,一般情况下没错。但这头猞猁,确实反常。”
刘晓的目光变得有些深邃,“我猜,原因可能出在咱们身上,也出在它自己身上,更出在这片山林的环境上。”
“首先,咱们这几天在这片山林里活动,处理熊尸,血腥味极重,可能早就把它吸引过来了。
猞猁嗅觉灵敏,这么浓的味道,对它来说就像开了个‘全肉宴’的请帖。
它一直远远地跟着咱们,观察咱们,内心的贪婪和饥饿,可能已经压过了对人类的恐惧。”
“其次,”刘晓指了指爬犁上那堆成小山的熊肉,“你看咱们这收获。两头大熊,多少肉?
对它来说,这是难以想象的、足以让它度过整个春天到夏天的巨大食物来源!
这种诱惑,足以让任何掠食者铤而走险。俗话说‘鸟为食亡’,野兽也一样。
在足够的利益面前,谨慎有时会被抛到脑后。”
“第三,”刘晓顿了顿,语气带着一丝感慨,“你注意到它的体型和毛色了吗?
极其雄壮,皮毛丰厚的惊人,斑纹华丽,绝对是这片区域的猞猁王,正处于壮年和实力的巅峰期。
这样的家伙,自信心极强,攻击性和领地意识也远比普通猞猁强。
它可能凭借以往的经验,判断咱们这两个‘两脚兽’和几条狗,并不是无法战胜的对手。
尤其是它看到咱们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,可能认为咱们体力消耗大,受了伤,是‘趁你病要你命’的好机会。”
刘晓分析道:“它选择攻击我,而不是更容易得手的肉或者马匹,更说明了它的狡猾和判断。
它可能认为我是首领,解决了我,剩下的你和狗就不足为惧,整个‘肉山’就都是它的了。
这是一种非常高阶的掠食者思维,目标明确,擒贼先擒王。”
“还有第四点,”刘晓补充道,这也是他刚刚结合环境想到的,
“你发现没有,咱们在这片侦察的时候,除了这俩熊和这只猞猁,其他中小型猎物的踪迹是不是比往年、比其他地方要少得多?”
王强一愣,仔细回想了一下,猛地一拍大腿:“对啊!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!咱们侦察的时候,就发现那边兔子、野鸡的脚印少得可怜!
连松鼠、松鸡都比别处稀罕!我当时还纳闷呢,以为是被大雪盖住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