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久不见,德雷克先生。”
“德雷克总裁先生,看这边!”
形形色色其实没那么熟的人围上来与他打招呼、握手,脸上挂着笑容说着客套话,记者们相机的闪光灯噼里啪啦闪成一片,晃得人眼晕。
“弗莱,确实很久不见了,”提姆挂着常用笑容熟练的应付一个个凑上来的家伙,“这不是吉姆吗?你今天看上去真不错。别站在这了,让我们进去聊吧,今天的晚宴真是令人期待。”
的确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晚宴,毕竟不是什么都能占用掉了他这一个月来好不容易挤出的假期的。
香槟、红酒、精致的点心、以及哥谭的名流们和那些穿着礼服的漂亮姑娘,无论哪个晚宴都少不了这些。
事业有成人士常常以及大腹便便,头发斑秃,年纪不小,这就使其中的青年俊杰尤其吸引姑娘们的目光,特别是如果他们有钱又单身。这个目标以前是布鲁斯,后来变成提姆。
但今天不太一样,“瞧见那个家伙了吗,”一个中年男士端着酒杯站到他身旁,示意他看向休息区的位置,“那个小子也不知道是哪冒出来的,一来就夺走了姑娘们所有的目光。”
黑发蓝眼,脸上还带了两分稚气的年轻人身材削瘦,上身高领黑色毛衣搭着一件休闲款的西装外套,修长的腿包裹在同款的西装裤里,有种恰到好处的吸引力。
这位年轻人看上去喝了些酒,两颊染着些红晕,正与身边的姑娘们说这些什么,时不时引起几声娇俏的笑声,活脱脱的一副花花公子做派。
提姆忍不住勾起嘴角,“但不得不说,他确实有吸引姑娘的资本。漂亮的脸蛋和一看见身价不菲的打扮,很少有姑娘抵得住这两样加起来的诱惑。”
他身边的人哈哈大笑起来,“您是在说您自己吗德雷克先生,这两样您可一样也不缺。”
提姆状若轻松的耸了耸肩,“一个玩笑,别太在意,但我们都知道的确是成功的男人更容易获得青睐。”接着他似乎无意的问:“不过真没人知道他是从哪来的吗?我可没听说过哥谭最近又冒出来了这样一个年轻人。”
“真的没人知道。”
“那就有趣了,”提姆笑了笑,在年轻人抬起头的时候向他举了举手中的酒杯,一饮而尽,权当打个招呼。暗地却咋了咋舌,姜汁味的特调香槟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。
那年轻人看见了他的动作,懒散的挥了挥手作为回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