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早就结束了。”
“彻底回国了?”
“嗯。”
林知乐话不多,跟以前也不一样了,以前虽然也不爱说话,但是跟周寻话很多,有说不完的话。
“现在在哪里?北京吗?”周寻依旧努力找话题。
林知乐没立刻回答,停顿了几秒,才道:“不在。”
“不在北京啊。”周寻自己低声说了一遍,说给自己听。
“现在在哪高就?”
“方氏集团。”
周寻一愣,“你在你妈妈的公司?你以前不是...不是说,不会去吗?”
“那时候年纪轻,不懂事,任谁,都不会放弃数亿资产的继承人不当,全靠一清二白的楞头劲儿摸爬滚打,我努力一辈子,兴许也顶不上方氏继承人的一句话。”
周寻胸口发闷,以前的林知乐意气风发,对权力跟金钱并不十分执着,他们只想过安稳的小日子。
“什么时候走?”周寻问。
“明早会有人来接我。”
又要走,如果不是今天刚好碰到了,他还是找不到林知乐。
“去哪?”周寻声调变了好几变,“去哪?”
“回海市,我现在在海市。”
林知乐态度依然冷淡。周寻再也承受不住,蹭的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。他本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,能忍这些时候已经是他的极限。
去他妈的寒暄,他跟林知乐有什么好寒暄的?去他妈的“好久不见”,他跟林知乐说什么“好久不见”?
刚刚努力压抑下去的冲动,一下子冲破了脑门,汹涌难耐,他走过去一把抓住了林知乐的胳膊,用了蛮劲儿把他拖拽了起来,“还走?你还走?那时候为什么走啊?一走就是五年。”
“分手的理由,我们在一起十三年,不是一条短信就可以的,不是一句“我们分手吧。”,五个字,加一个标点符号就行的。”周寻脸涨红着,咬牙切齿,歇斯底里。
“我找了你五年,你知道吗?啊?你知不知道?”周寻的手劲儿越来越大,声音都劈了叉。
“寻哥,你冷静一点。”林知乐深吸一口气,喉咙滚动了几下,抬起手把手臂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。
“我怎么冷静,林知乐,你要我怎么冷静,十三年,我跟你睡了七年,被你睡了六年,又找了你五年,整整十八年,我活着的大半时间都是跟你有关,我怎么冷静?”周寻羽绒服上的羽毛随着他胸膛的剧烈起伏,落下更多,“你今天必须得给我一个理由,一个你能让我接受的理由。”
作者有话说:
第3章 你要一个理由,我给你三个(修)
周寻用手胡乱抓了两把头发,揉巴了两下,头发乱了,他眉骨处的小伤疤也露了出来。
林知乐看着那道小小的淡红色,手指不自觉地捏住了裤缝,用力搓了搓,指腹都被裤缝磨得开始发热,就在他想伸出手去抚摸一下那小处伤疤时,脑中开始不断闪现无数个午夜里,在他梦里的不停环绕的画面——